星期六, 4月 25, 2009

Elmo and Bocelli

A song that you can tell your kids to go to bed, but don't sing too loud at the end . Sweet Night!

星期六, 4月 18, 2009

英國的星光大道-Susan Boyle

瀏覽youtube, 驚為天人的歌聲,恰到好處的演出,讓人拍案叫絕。所選的歌曲I Dreamed a Dream (from Les Miserables孤星淚),細味之下,非常有意思,讓我深深感動。47歲的Susan Boyle, 有著上天的恩賜,憑著感人至深的歌聲,觸動大家的心靈。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zucgB-lBaI

I dreamed a dream in time gone by
When hope was high, And life worth living
I dreamed that love would never die
I dreamed that God would be forgiving
時光苒荏 夢境又來,
希望滿懷 生命澎湃。
在我夢裡 真愛不渝;
在我夢裡 主愛無限。

Then I was young and unafraid
And dreams were made and used and wasted
There was no ransom to be paid
No song unsung, no wine untasted
夢裡的我 年輕無懼,
夢想荒唐 姿意浪擲,
夢裡的我 錢若輕煙;
無歌不唱 無酒不歡。

But the tigers come at night
With their voices soft as thunder
As they tear your hope apart
And they turn your dream to shame
遠方戰火 低沈如雷;
憂心恐懼 如夜掩至希望與期待
已被現實撕裂夢想的實踐 如同笑話幻滅

And still I dream he'll come to me
That we will live the years together
But there are dreams that cannot be
And there are storms we cannot weather
然而 我仍企盼 情人歸來,
與我共渡 美好餘生。
只是 總有美夢 無法成真,
總有風暴 無法掌控,

I had a dream my life would be
So different from this hell I'm living
So different now from what it seemed
Now life has killed the dream I dreamed.
夢想生活 應是盡美盡善,
回到現實 卻如焦土地獄
差距之大 讓我無法想像,
我的美夢 已被現實扼殺

星期日, 4月 12, 2009

'粗'中有細

黃毓民先生在議會上用大眾傳媒所指的粗言穢語,被政府、立法會議員們及傳媒們天天口誅筆伐。誠然,那種鋪天蓋地的手法,可以看出是共產黨文宣系統的傑作。當日唐司長在正式發表時的'屌屌揈',曾特首的'狗嗡辯論',都無任何輿論覺得有問題,為何今天黃毓民的一句不在發表時的’仆街啦’反會引起軒然大波呢?有心人要做新聞,大家可清楚看到。

次日,政府找一個甯漢豪以母親的身份,說是教壞細路。對,這個問題當然很嚴重。但真的想問,有幾多個’細佬’真的會看立法會財委會的會議(看動漫打NDS, PSP, Wii來得實際啦)?那個時間不是一個正在上學的時段嗎?在主流媒體播出的時候,已作過慮,可聽得到嗎?若細路真的看了,父母會不作任何指導,由得細路們去學嗎?教你自己細路的責任在黃先生身上嗎?這正是一個不知所謂的論述。

政府的官們以為這次有好的機會幹社民連一票,鋪天蓋地的鞭撻,傳媒以為得米,斷章取義,只針對’講粗口’這結果,從無指出社民連三子在立法會的各個常務會議當中出色的監督。結果是,由於youtube上早已有得看整個過程,大家也知前因後果,因此被針對的又是政府,是以政府急刹車,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其他百犬吠聲的傳媒見狀無不急急收皮,滑稽至極。

經我老豆多年的真傳,我會講粗口的,我不否定這點。我也讀過一兩年書,同意要在合適的場合說才有意思。但在尊貴的議會內說是否不能呢?這就要看這議會尊不尊重民意了。從制度上來說,這議會都不是全由民選所產生,政府也可隨心所欲的讓法案通過,因此這政府就常常強姦民意以為樂。既然如此,為何此會可稱之為’尊貴’?為何仍值得尊重?就今次事件上,黃先生可算為星斗巿民放了一些悶氣,何罪之有?到最後連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也指出不是粗口,因此只可用”不正當的議會用語”表過,他之前貴為一校之長,該懂得分何謂粗口,何謂俚語。

練乙錚先生自從由政府反回信報後,文章更是凝練,一針見血,誠屬可喜。在此之前他已就此問題發表過一篇相關的論述,不贅。這一節錄,是透過語言暴力表出香港政治的徵結所在。


「語言暴力」一詞,本身亦有可思考之處。某人說話,是否「暴力」,一個比較嚴格的標準是:這個人手中有沒有足以威懾或制伏別人的力量(即社會學中廣義的權力)。沒有權力,何來暴力?黃毓民式的「暴力」,不入此類,因為立法會議員根本沒有什麼權力,他的話語充其量只是不禮貌的話語而已。相反,有些話語並不粗俗,但背後是赤裸裸的權力,這種話語,則是十足十的語言暴力。按此標準,李國章任教育局長時的一些有名話語,便充滿語言暴力;最近政府就「教院事件」的調查委員會報告尋求司法覆核,覆核的結果,如不正當理解,便是為政府官員作此種語言暴力大開方便之門。暴力就是不好,筆者希望社民連議員今後在議會發言中收斂攻擊性,但社會對待有權者和無權者的語言暴力,應該有所區別。無權者的語暴,聊表憤懣而已(此外還能怎樣?),但有權者的語暴,直可以要你的命,這在中國人的政治生活中,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