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4月 12, 2009

'粗'中有細

黃毓民先生在議會上用大眾傳媒所指的粗言穢語,被政府、立法會議員們及傳媒們天天口誅筆伐。誠然,那種鋪天蓋地的手法,可以看出是共產黨文宣系統的傑作。當日唐司長在正式發表時的'屌屌揈',曾特首的'狗嗡辯論',都無任何輿論覺得有問題,為何今天黃毓民的一句不在發表時的’仆街啦’反會引起軒然大波呢?有心人要做新聞,大家可清楚看到。

次日,政府找一個甯漢豪以母親的身份,說是教壞細路。對,這個問題當然很嚴重。但真的想問,有幾多個’細佬’真的會看立法會財委會的會議(看動漫打NDS, PSP, Wii來得實際啦)?那個時間不是一個正在上學的時段嗎?在主流媒體播出的時候,已作過慮,可聽得到嗎?若細路真的看了,父母會不作任何指導,由得細路們去學嗎?教你自己細路的責任在黃先生身上嗎?這正是一個不知所謂的論述。

政府的官們以為這次有好的機會幹社民連一票,鋪天蓋地的鞭撻,傳媒以為得米,斷章取義,只針對’講粗口’這結果,從無指出社民連三子在立法會的各個常務會議當中出色的監督。結果是,由於youtube上早已有得看整個過程,大家也知前因後果,因此被針對的又是政府,是以政府急刹車,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其他百犬吠聲的傳媒見狀無不急急收皮,滑稽至極。

經我老豆多年的真傳,我會講粗口的,我不否定這點。我也讀過一兩年書,同意要在合適的場合說才有意思。但在尊貴的議會內說是否不能呢?這就要看這議會尊不尊重民意了。從制度上來說,這議會都不是全由民選所產生,政府也可隨心所欲的讓法案通過,因此這政府就常常強姦民意以為樂。既然如此,為何此會可稱之為’尊貴’?為何仍值得尊重?就今次事件上,黃先生可算為星斗巿民放了一些悶氣,何罪之有?到最後連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也指出不是粗口,因此只可用”不正當的議會用語”表過,他之前貴為一校之長,該懂得分何謂粗口,何謂俚語。

練乙錚先生自從由政府反回信報後,文章更是凝練,一針見血,誠屬可喜。在此之前他已就此問題發表過一篇相關的論述,不贅。這一節錄,是透過語言暴力表出香港政治的徵結所在。


「語言暴力」一詞,本身亦有可思考之處。某人說話,是否「暴力」,一個比較嚴格的標準是:這個人手中有沒有足以威懾或制伏別人的力量(即社會學中廣義的權力)。沒有權力,何來暴力?黃毓民式的「暴力」,不入此類,因為立法會議員根本沒有什麼權力,他的話語充其量只是不禮貌的話語而已。相反,有些話語並不粗俗,但背後是赤裸裸的權力,這種話語,則是十足十的語言暴力。按此標準,李國章任教育局長時的一些有名話語,便充滿語言暴力;最近政府就「教院事件」的調查委員會報告尋求司法覆核,覆核的結果,如不正當理解,便是為政府官員作此種語言暴力大開方便之門。暴力就是不好,筆者希望社民連議員今後在議會發言中收斂攻擊性,但社會對待有權者和無權者的語言暴力,應該有所區別。無權者的語暴,聊表憤懣而已(此外還能怎樣?),但有權者的語暴,直可以要你的命,這在中國人的政治生活中,並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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